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公培生、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材料审核专家组、面试专家组,以及纪检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委员会共5人,在学院党政领导下,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统筹推进本年度推免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研究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争议与投诉。
(二)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和各学科面试专家组: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不少于3人(奇数),专家组按照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材料审核成绩。学院成立中国史学科面试专家组,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奇数),且须包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组长由院长担任。另配备秘书与监督员各1名,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与过程监督。面试专家组组长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指导下,严格执行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科的综合考核工作。
(三)学院推免招生纪检组:负责监督推免招生全流程工作,严格核查政策执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环节,督促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受理推免相关信访举报,依规开展核查,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接收专业、名额和待遇
1.历史文化学院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是060200中国史专业。
2.历史文化学院接收的2027年推免生的总名额
超过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3.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待遇。
三、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复试通知确认
学院初审考生报考信息,确定复试候选名单并上报学校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通知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保持与我院联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经提醒后仍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学院复试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外语水平、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综合素养等,同时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学院依照实施细则严格组织综合考核,具体为材料审核和其他考核,各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时间:拟定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复试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2.组织原则:根据报考实际情况,分批次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3.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工作实行代表性成果制,材料审核量化评分标准(附件1)每个一级指标下只允许提供一项代表性成果,专家组将根据推免生提交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工作学院统一组织开展,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推免生按照模板(附件2)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整合成Word中,再转换为PDF格式文件,按照“报考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lswhky@163.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有材料审核须在后续其他考核前完成。
(1)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一项最能体现其大学期间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4)一项最能反映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或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或其他成果证明如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课题等);
(5)一项最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或荣誉;
(6)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3);
(7)复试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4),签署后与其他审核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
4.其他考核:本学科专业采用线上综合面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80%)。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占2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占80%)。
6.复试管理要求
学院将按照有关远程复试的要求,加强复试秩序管理,合理布设复试场所,严格对复试工作人员身份与通讯设备做好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
考生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确保在参考科目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与传播试题。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录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保证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四)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依照复试先后批次择优录取,在计划范围内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待录取名单,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审核。
2.待录取通知确认。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3..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4.接收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
(3)2027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5)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格不符以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等情形的考生,一经核实,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7)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五、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供近3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推免生体检报告+姓名+联系电话”,供学校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二)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文件的补充说明》(海师研函〔2023〕108号)文件要求,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本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生资格作废。
(四)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拟录取该生的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生单位应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研究确定。
(六)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历史文化学院。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98-65862291
历史文化学院网址:https://lswhxy.hainnu.edu.cn
附件
附件1 历史文化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材料审核评分标准(1).doc
附件2 历史文化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模板(1).doc
附件3 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1).docx
附件4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1).docx
海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