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校友会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来源: 作者:
第一条 为了管理好本校友会费,实行专户、专款、专用,实行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帐户管理:
1. 在工商银行开设校友会专用帐户,由校友会财务机构收取会费,其他部门及个人无权收理会费;
2. 会员可以自愿交纳会费,金额自定;
3. 会费缴纳方式:
(1)将会费打入工商银行账户,并发信息告之校友会负责人;
(2)举办活动时,将会费交予校友会财务负责人。
4. 如有特殊情况离开本会的,按情况可退还个人余费,;
5. 任何会员在缴纳会费后有权过问有疑帐目(3人以上)。
第三条 会费运用:
1. 会员的会费全部用于校友会运作和建设的日常必要开支;
2. 每次举行大型活动时按预测以及校友会账户余额收取费用;
3. 校友会举办活动时,校友会活动组织策划安排方向财务机构申请活动资金,并在活动结束后向财务机构提交相关付款凭证,多退少补;
第四条 开支审批:
1. 金额在人民币3千元以下开支,由财务负责人签字。
2. 金额在人民币3千元——1万元的开支,由校友会领导小组共同审批,签字才生效;
3. 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开支,需召集学院领导,召开全体领导会议商讨决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的人员出席方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须出席人员过半数通过才具效力,大家表决后,并由校友会常任理事签字方可执行。
第五条日常管理
1. 费用开支必须坚持先申请,后开支的原则,对不申请先发生的开支项目,校友会财务机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2. 校友会财务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记录各项收支;
3. 每次活动后的7个工作日内,校友会财务机构公开至上次活动的财务收支详情。
第六条 财务监督:
1. 由校友会会员成立财务审查小组,对校友会的财务工作和资金运用实行监督;
2. 审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方式,对校友会的帐目和开支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向全体校友公布。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友会发展初期,随着校友会的壮大,作相应修改。
历史文化学院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