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

作者:历史文化学院发布时间:2026-07-18浏览次数:13

海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

为贯彻落实以生为本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扩大学生专业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海师办〔202525号)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海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

一、接收条件

申请转入历史文化学院的学生须符合《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海师办〔202525号)的规定。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除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学生有拟转入专业的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在校期间未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处分;

3.学院仅第三学期初接收转专业申请;

4.在学院组织的面试中成绩优良;

5.若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培养方案差别超过50%,需转入专业低一年级修读。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转专业陈述书(1000字左右,包括本人的降级意愿等);

2.申请人成绩单;

3.申请人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

三、审核依据

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书及所修课程证明,确定进入转专业面试的名单;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须经学院面试考核,合格者录取。

四、面试流程

历史文化学院转专业考核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约为10分钟。面试三个环节:评委查阅资料、自我陈述和评委提问。面试具体时间根据教务处当年时间表进行,由学院教务办提前通知学生。

面试总成绩由绩点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包括思想品德、语言表达、文明礼节、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未来规划。

五、转入名单确认

1.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拟接收名单。

3.学院上报拟接收名单至教务处审核。

4.最终接收名单以教务处公布为准。

六、注意事项

1.学生转入后原则上随下一年级学习(学籍转入下一年级),学生转入我院后必须修满四年并取得学院教学计划中规定全部课程的学分。

2.具体时间节点参照当年度教务处通知。

七、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赵克生  王志强

成  员:武  刚  王国英  邹  飞  赵从胜  夏  强    闫  伟  郭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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