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年版)

作者: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10

海南师范大学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2025年版)





20259


0602)中国史


一、学科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中国史一级学科起步于1986年成立的历史学专业,2006年获得专门史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中国史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中国史学科是海南省重点培育学科、海南师范大学优势学科、海南省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已形成研究特色鲜明的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专门史、中国历史文献学4个二级方向。学科基于独特的地域文化资源,经过长期学术积淀,形成了以“南海、海南与黎族”为重点的学术格局,既与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和中国历史文献学等方向相渗透,又和民族学、人类学、边疆学等学科相交叉,构建起南海特色、海南风格的学科体系。

中国史学科现有教授7人,博士学位2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经历或资格者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海南省杰出人才1人,海南省领军人才2人。近五年,学科成员围绕南海区域历史文化、海南地方史、明清史、古籍版本研究等方向,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项(含重大招标项目1项),获得省级社科成果一等奖2、二等奖6项、三等奖3

学科依托省级科研基地海南省南海区域文化研究中心、海南省廉洁文化研究基地与海南省史学会等平台,积极参与海南社会服务工作,近几年先后参与《海南大百科全书》《中国地域文化通览·海南卷》、海南省志及海南各市县志等海南历史文化的基础文化工程的建设。同时,历史文化学院师生在海南省博物馆业务指导与志愿者服务、中央及海南省地方电视台历史文化的宣传方面均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培养目标

中国史学科的总体培养目标是使硕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遵纪守法,为人诚信,学风严谨,追求卓越,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

(三)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

中国史学科的具体培养目标是顺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立足海南,面向全国,培养能够掌握中国史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独立从事中国史及相关专业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能够在中学与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并为高校及科研院所输送优质博士生生源。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中国史一级学科已形成特色鲜明的四个二级方向:

(一)中国古代史

领域:1.礼制文化史研究,主要为秦汉魏晋礼制史、明清礼制史的系列研究;2.中国道德教育史研究;3.民族宗教与文化研究。

特色与优势:以文化史为研究重心的中国古代史是本校历史学专业的传统优势学科方向,其中礼制文化史研究具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一般项目等多个项目支持,在海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出版专著多部,在《中国史研究》《清史研究》《世界宗教研究》等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30余篇。

(二)中国近代史

领域:1.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主要为近代中越关系史、海南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史的研究;2.海南近现代华人华侨史、日据时期海南史研究;3.近代边疆民族与文化研究,主要围绕近代边疆危机问题而进行的文化戍边研究。

特色与优势:海南地处中国南部海疆,紧邻东南亚,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与民族文化资源。近年来已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梯队,突出海南、南海研究选题问题意识,已获得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支持。

(三)中国专门史

领域:1.南海问题研究,主要研究南海争端史、南海政策与战略等问题;2.海南区域史研究,主要以行政建置沿革、对外交往史、历史人物、古代学术思想为研究内容;3.海南黎族历史文化研究,主要以黎族文献的搜集与整理、黎族通史为研究内容。

特色与优势:本学科地处海南,系列研究所依托的南海、海南和黎族地方文献资料异常丰富,国内外合作研究与交流广泛。近年来获得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支持,并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

(四)中国历史文献学

领域:1.海南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主要以海南地方汉语文献研究;2.日文海南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3、传世文献研究。

特色与优势:本学科方向集中一批熟悉海南历史和日文海南文献的中青年学者,在民国海南文献整理与研究、日本侵琼文献整理与研究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该学科方向已形成较为合理的人才梯队,近年来获得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支持,并获多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中国史学科的硕士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达到学校提前毕业标准的优秀硕士生,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基本学习年限期满,不能按期毕业者,硕士生本人须按学校规定办理延期毕业申请。

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在学年限达到5年仍不能正常毕业者,按《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硕士生培养实行导师个别指导和导师团队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团队可适当吸收部分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非导师教师参与。新任导师第一次指导硕士生时,需与有经验导师组成导师团队,在其帮扶下指导硕士生,具体参见《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

(二)课程学习和学术训练相结合。通过课程学习,完善硕士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对其进行全面的学术训练,使其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培养其学术思维和创新能力。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中国史学科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硕士生攻读学位期间,要求获得总学分不得少于39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33学分,学术实践环节(学术研讨)6学分。学分组成及具体要求如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学分基本要求

类别

课程及实践环节

性质

学分要求

学位课

(合计不少于33学分)

公共课

7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

必修

3

外语课

必修

4

专业课

(合计不少于26学分)

专业核心课

必修

16

专业拓展课

选修

8

学术素养课

选修

2

学术实践

6学分)

学术研讨Seminar12

必修

6

学分合计

39


(二)课程设置

硕士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专业课、学术研讨(Seminar)、补修课程等几类。其中学位专业课分为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学术素养课,具体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0602中国史

课程类别

研究方向代码

课 程 名 称

开设

学期

学时

学分

课程性质

公共课(7学分)

全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36

2

必修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8

1

必修

硕士英语

1

72

4

必修

专业核心课(不少于16学分)

全部

史学理论与方法

1

54

3

必修

中国史史学前沿问题

1

54

3

必修

史学论文写作与指导

1

54

3

必修

专业外语

2

54

3

必修

02-中国古代史

中国古代史重大理论问题

2

36

2

必修

历史地理学

3

36

2

必修

03-中国近代史

中国近代史专题

2

36

2

必修

近代中外文化交流史

3

36

2

必修

01-中国专门史

民族史学与区域史学概论

2

36

2

必修

海南文化研究

3

36

2

必修

04-中国历史文献学

历史文献学

2

36

2

必修

中国学术思想史

3

36

2

必修


专业拓展课(不少于8学分)

02-中国古代史

海外中国古代史研究成果选介

3

36

2

选修

中国古代经济史

2

36

2

选修

中国古代社会史

4

36

2

选修

出土文献与秦汉史

3

36

2

选修

明清政治史

4

36

2

选修

明清社会文化史

2

36

2

选修

03-中国近代史

中国近代史料学

2

36

2

选修

中国近代思想史

3

36

2

选修

中国近代外交史

3

36

2

选修

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

4

36

2

选修

海外中国近代史研究

3

36

2

选修

近代中国与东南亚关系史

2

36

2

选修

01-中国专门史

黎族通史

2

36

2

选修

黎族文化通论

3

36

2

选修

海南历史专题研究

4

36

2

选修

海南建置沿革研究

4

36

2

选修

南海区域历史文化

2

36

2

选修

南海历史人类学研究

4

36

2

选修

04-中国历史文献学

版本目录学

3

36

2

选修

海外汉籍研究

4

36

2

选修

日文海南文献研究

3

36

2

选修

古籍整理与研究

3

36

2

选修

海南地方史文献

4

36

2

选修

学术素养课(不少于2学分)

全部

历史教学与实践

5

36

2

选修

二外日语(初级)

2

36

2

选修

学术实践(学术研讨6学分)

全部

学术研讨(Seminar1

4


3

必修

学术研讨(Seminar2

5


3

必修

六、补修课程


中国古代史

1-2




中国近代史

1-2




中国历史文选

1-2






研究方向编号对应表

编号

研究方向名称

编号

研究方向名称

01

中国专门史

03

中国近代史

02

中国古代史

04

中国历史文献学




备注:1.允许跨方向选修课程,硕士生跨方向选修学位专业必修课,所得学分只能记入其专业选修课学分。2.讲授类课程每18学时计1学分。3.补修课程必须合格但不计学分,针对本科阶段未修读《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历史文选》等课程的硕士生,需在以上三门课程中选择其一进行跟班补修。

(三)修学及考核方式

1、学位公共课程和学位基础课程一般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可以通过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其它教学环节以考查形式考核。

2、考试采用百分制,考试课程评分为60分及其以上者为及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3、考查可采用定性或定量方式进行评价,定性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定量评价达60分以上或考查评价结果为合格及其以上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七、培养主要环节

(一)个人培养计划(课程修学)

 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须按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修学。

(二)学术研讨

学术研讨(Seminar12)要求研究生结合所学专业课程内容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就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前沿动态、最新研究进展及已有成果等进行专题报告宣讲并参与集中研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制规定期限内,须在学术研讨(Seminar12)中分别完成1次专题报告,每次报告时长不少于20分钟,并具备回应师生提问的能力。学生最终须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中期检查环节中获得专家组认可并通过,才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获得该环节相应学分。


(三)科学研究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系统的科研训练,参加课题研究工作,积累科研经验,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参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对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应取得科研成果的暂行规定》执行。

(四)论文工作

1.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开始准备,论文选题前应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文献,了解国内外有关研究情况,对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和评述。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一定的现实意义。

2.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在培养方案所列参考书目和文献的基础之上,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课题要求,在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及交叉领域范围内,广泛阅读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报告力求文字简练,内容充实,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并附有参考文件清单。文献阅读综述报告在开题时一并提交评委审核。

3.论文计划及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后应制订论文工作计划,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学期作论文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照《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执行。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随意改变,如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化的,需重做开题报告。

4.论文中期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进行到中期,应公开举行论文工作中期进展汇报会。由硕士研究生向指导教师和有关专家作论文中期报告,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计划和措施。与会专家应对报告提出中肯意见和建议,做出论文中期报告通过与否的结论并形成书面材料,交学院备案。

5.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主要成果表现,论文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研究成果,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学位论文应用汉语撰写,论文应立论正确、数据可靠、推理严谨、层次分明、文字简练、说明透彻。论文具体标准和格式要求按《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执行。

学位论文撰写完毕,通过审核和盲审评阅后,可提出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具体要求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由硕士研究生按评阅人意见及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定稿后印刷提交学校归档。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毕业。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要求者,可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申请授予学位。




九、培养主要过程及时间安排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内容

时间安排

1

入学教育

管理制度、学科研究方向及导师介绍、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职业生涯规划

入学1个月内完成

2

导师确认

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认导师

入学3个月内完成

3

个人培养

计划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和学位论文计划

入学第4个月内提交

4

课程学习

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

一般应在一年半内(第1-3学期)完成。

5

文献阅读综述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学科及导师应根据本学科培养目标和选题,给学生列出主要参考书目和文献。

3学期结束前完成

6

学术研讨(Seminar

以作报告来促进文献阅读及专项研究的效果,参看《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研讨管理办法》


7

论文开题

研究生完成选题及文献阅读后,公开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论文选题意义可行性及研究生对文献收集掌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是否通过

论文开题报告应附有与选题相关的“文献综述”

3-4学期内完成

8

中期考核(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检查课程学习情况

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

4-5学期内完成

9

学术论文

 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对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应取得科研成果的暂行规定》执行。

10

学位申请

资格确认

学习成绩、所需科研成果是否达标

一般为第6学期31日前

11

论文审核

提交盲审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进行复制率检测及盲审

比答辩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

12

论文答辩

 按照《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文件执行。

13

证书领取

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14

其他

申报《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等

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

根据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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